|  (延期交房的一期房源)
本站讯 “买房子的时候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交付时间是9月30号的,可到了时间我们看到了盖好的房子却没路没绿化,开发商轻轻松松地说了一句无两书一证无法交付,我们这些业主能怎么办?”10月30日,利华•锦绣家园(社区 相册 户型 地图)售楼处现场,一位业主气愤地向本网诉说遭遇。
缘由:无“两书一证” 开发商延期交付
 (引发争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9月30日,利华•锦绣家园一期交付,由于未能办妥房屋交付时应有的“两书一证”, 这132套住宅房源被延期交付。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业主数次与该楼盘的开发商进行交涉,均未获得开发商方面的正面回应。
10月30日,利华•锦绣家园业主“拽拽乐乐”在本网《楼市大家谈》发出求助帖,称“房屋交付一再拖延,鉴于部分业主的维权以及考虑利华二期的顺利开盘,利华方面提出给于部分业主签订缓交房屋协议(答应27日前去维权的业主10月31日上午9点在利华售楼部签订补充协议,而其他业主并未电话通知)。”
交涉:另行协商 开发商避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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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上午9点,本网“北极熊”赶赴利华•锦绣家园售楼处,现场已聚集了数十位前来维权的业主。在一份由业主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北极熊”看到合同第七条规定“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而第二种方式清楚写着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双方另行协商。”
据现场业主代表介绍,在之前的一个月期间,利华一期的业主曾多次至售楼处争取与开发商当面协商,但均遭遇到找不到人的尴尬。据悉,曾有一位业主代表在利华的王总处得到口头承诺,称利华延期交付确属违约,并将按照每逾期一天按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之后此消息却未得到证实,利华方面亦一直无人出面交涉。
转机:承认违约 20天后再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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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本网随业主来到利华•锦绣家园的办公楼,董事长室的大门牢牢紧锁,其他职员均称对此事并不了解。
 (翟主任与业主代表正在交涉)
正当数十位业主为维权此事争执不下时,一位翟姓办公室主任出面表示自己可代表公司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翟主任坦承:利华•锦绣家园的两书一证正在办理中,各有关部门的审批确实需要时间,开发商方面确实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业主自行拟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他仅代表公司受理但具体需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在广大业主的要求下,翟主任承诺11月20日给予业主合理答复。
 (由开发商代表签字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对此,有业主表示,延期交房已有一个月,业主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而对方似乎始终在“打太极”,这样的开发商别说责任感,根本就不负责!
律师:购房签约 房屋买卖需谨慎
关于利华•锦绣家园逾期交付一事,本网电话咨询了芜湖浩成律师事务所丁宜江律师。丁律师回复:在一期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没有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数额,因此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随后,本网试图拨打利华•锦绣家园某位董事的办公电话,但一直无法与其取得直接联系。有关此事的进一步发展,本网将进行跟踪报道。
随着房屋交付的高峰时期的到来,各家楼盘在交付中暴露出的问题让业主伤透了脑筋,其中由于签约知识的贫瘠而导致的后续问题层出不穷。在此,本网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及程序,理性对待购房问题,切忌盲目跟风抢购房屋。(徐象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