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房拆告(2007)31号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芜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拆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地块:镜湖新城地块项目
二、建设单位: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三、拆迁实施单位:芜湖市国胜、皖南、佳禾拆迁有限公司
四、拆迁期限:2007年12月28日至2008年3月27日
五、拆迁地址及范围:
1、隆盛水泥制品公司 2、市水泥厂及宿舍区(棠梅路194#) 3、火柴厂宿舍区(棠梅路192#) 4、市正果华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5、勤业印刷包装厂(棠梅路60#) 6、安奇租赁公司及特约维修站 7、汪家庄地块(详见规划红线定位图)
六、拆迁面积:
建筑面积(m2): 非 住 宅:22320.79 住 宅:25671.10 占地面积(m2):43679.20
拆迁人必须依照《芜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事宜。
芜湖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七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