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房拆告(2008)2号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芜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拆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地块:九华南路以东、纬六路以北2#地块项目
二、建设单位: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三、拆迁实施单位:芜湖市荣坤拆迁有限公司
四、拆迁期限:2008年1月24日至2008年3月23日
五、拆迁地址及范围:
东:农田 南:规划中纬六路红线 西:九华南路 北:农田(详见规划红线定位图)
六、拆迁面积:
建筑面积(m2): 非 住 宅:3887.77 住 宅:420.63 占地面积(m2):6000
拆迁人必须依照《芜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事宜。
芜湖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八年元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