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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请问我昨天在售楼处交了20000万元定金,如果我现在不想要了,可以拿回定金嘛?” “请问芜湖现在在建小区的墙体保温有规定嘛,很多开发商做的是外墙外保温,江城国际的外墙内保温可以要求其更改吗?”……
3月13日下午2点,本网精心策划的“3•15特别活动:律师在线共话房产维权”准时上演,来自芜湖浩诚律师事务所的丁宜江律师和安徽天谛律师事务所的朱德华律师共同坐客365直播间,现场点评了本网向网友征集来的“霸王”合同和一些房产投诉,在线解答了购房者维权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
就目前芜湖普遍存在的房产纠纷事件、投诉热点,两位律师为各位网友出谋划策,五招教您在购房过程中更加合理地维护自身权益。
小贴士1:购房及交房过程中,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如何对待?
众多购房者在购房及交房过程中,开发商都会作出一些口头承诺,这样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呢?朱德华律师表示:作为业主,在听取开发商口头承诺时要注意留下证据,否则将来无据可查,对业主极其不利。
那么怎样才能留下证据呢?“可以选择做好录音,或者有其他无利害关系人进行陪同,当发生争议时,无利害关系人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朱德华表示,同时也要注意向业主进行口头承诺的开发商工作人员有没有主体资格向你作出承诺,如果他不具备主体资格,这种口头承诺也是无效的。总之,业主不应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
小贴士2:房屋在交接时,物业管理方面遇到纠纷如何解决?
业主在和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一定要注意里面的条款是否剥夺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剥夺了业主的合法权益,那么购房户可以在网上或通过其他方式联合起来,要求开发商更改物业合同。在收费标准明显不符的情况下,可以立即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小贴士3:关于业主在购房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包括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所有的问题,就网友所提出的各类问题,朱德华律师为大家归纳指出:
夫妻共同财产分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有财产和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毫无争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双方约定某套房屋彼此结婚后属共同财产,那这套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与不公证效力相同。
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作为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和公婆、岳父母住在一起,那么必须进行共同书面约定,夫妻双方约定是不能约束公婆和岳父母的。
而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时,该房屋属于赠予性质,从父母的主观愿望来说房屋是仅赠送与子女而非夫妻双方,那么这种父母给子女购买房屋并仅赠予一方的情况下,要作出书面特别声明,否则该房屋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该部分涉及内容较为复杂,网友们在涉及这方面问题可向律师或本网直接进行相关问题咨询。
小贴士4: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您的订金该如何交付呢?丁宜江律师为您指出:
交付订金时,切记注明“订金”的“订”,这样有利于将来因为某种原因购房者意愿退房时,开发商可将订金退还。如果注明“定金”时,应该是在签订合同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就合同上关于房屋的所有项目达成一致,这时候所交付的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这样可避免退房导致的纠纷。
小贴士5:如何巧妙应对开发商的“霸王条款”?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开发商的不公平条款应及时指出。如果开发商对于该意见置之不理,购房者可在签字时附加“对某些条款持有疑议,将来若发生纠纷时保留诉讼的权利。”这么做有利于购房者权利的行使,避免购房者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后步入诉讼阶段的弱势。(徐象明、马艳、曹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