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凤凰城业主反映,他们购买的丁香苑、蔷薇苑房屋的保温层,与原先设计的不一样。开发商将外墙保温改为墙内保温。对此,他们表示了质疑。近日,芜湖市质监站通过相关渠道,对凤凰城业主的反映给出了说法。质监站认定:开发商变更保温设计符合程序要求,不属于擅自变更。
鸠兹茶坊社区:
-----Honlty:凤凰城保温层疑惑,请有关部门解答。 -----茉莉花:没有保温层的房子应该向业主赔偿
市质监站答复说,由于2006年初,建筑节能及外墙保温技术在我市刚刚起步,对各种墙体保温体系缺乏成熟经验。为尝试各种保温体系的应用实践,凤鸣湖开发公司拟在凤凰城采用EPS板、外保温和内保温三种保温体系,因此,要求设计单位按内保温重新出具了“建筑节能计算分析报告书”,该计算书的结论为可以达到国家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芜湖凤鸣湖开发公司将按内保温体系重新出具的“建筑节能计算分析报告书”再次报审查机构审查,06年2月27日审查机构出具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的审查意见为“经权衡计算基本满足节能设计标准”。06年3月,凤鸣湖开发公司在图纸会审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将部分幢号的外保温变更为内保温,设计单位在会审纪要中书面答复同意变更。
根据上述过程,凤凰城中岛部分幢号的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保温变更为内保温是符合有关变更程序要求的,不属于擅自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