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皖医大门对面工农路口租赁门面房做生意的徐先生和其他五户门面的老板, 3月20日打电话向本报反映,他们的房东侵犯了租赁户的房屋优先租赁权和购买权。
徐先生是下岗职工,十多年前,他便开始在工农路口租赁门面房做小生意,门面房的房东是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分行劳动服务中心。十多年来徐先生和其他五户租赁者,每年都和银行方面签一次租赁合同,大家一直相安无事。不料去年11月份,银行方面通知他们,由于门面房将改做它用,所以到12月31日后将不再续租。徐先生和其他五户租赁者看到通知后非常着急,因为大家都在这里做了多年生意,许多人靠此维持家庭生活,于是大家便将自己的难处和有关他们有房屋“优先”租赁权和购买权等权利通过回执反馈给了银行方面。徐先生告诉记者,此后银行方面便没有和租赁户们进行过多的接触,直到今年1月份,一位浙江老板派人来告知,门面房的所有权已为他所有,如果徐先生和其他五户租赁者要继续租赁必须和他签合同,同时租金也有所上浮。对此,徐先生和其他五户租赁者非常不满,他们认为租赁户的房屋“优先”租赁权和购买权被侵犯了。
3月21日该银行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方面确实于去年底通知租赁户今年将不再续租。此外由于银行确实因为债务的原因于今年1月份将收回来的门面房卖给了浙江老板。
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告诉记者,门面房的租赁户有房屋优先租赁权和购买权。不过如果房东在房屋收回后,而不是在房屋收回前进行租赁和买卖,这样就不算侵犯租赁户的优先权。投诉的徐先生对此表示,虽然,他们不知道银行卖门面房的确切时间,但是,他们认为银行方面事先有故意隐瞒销售门面房的嫌疑,所以,他们将通过法律等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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