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销售价格的透明化,不仅是广大购房户关心的焦点问题,也早为物价主管部门专门的明码标价制度所约束。然而,近段时间以来芜湖少数在售楼盘却将这一规定弃之脑后,引起了部分购房者的不满。
2008年3月21日中午,记者根据市民的报料,以购房人的身份来到位于芜宁路的利华·锦绣家园进行暗访。来到售楼处,玻璃墙上贴着的一份通告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该通告的主要内容是,如果在3月31日前,前来该楼盘购买商品住宅,开发商可以根据购房人购买面积的大小,分别给予不同的优惠,其中,优惠的最高幅度为总房款的4%。按照这个最高的优惠幅度,记者粗略地算了一下,购房人至少可以获得优惠数万元!
进入售楼处,正在吃午饭的售楼小姐中,有一人起身上前迎接记者,在展示沙盘前,记者以购房人的身份询问了户型、配套、施工进度、销售状况等一系列情况之后,又在售楼小姐的陪同下,到正在施工的现场转了一圈。
回到售楼处,记者终于站在了报料中提到的一张“销控表”前,这张销控表上标注着正在销售的几幢楼宇的销售状况,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房屋的单元、房间号,一是房屋的面积。售楼小姐提示记者,贴上小红点的表明该房屋已经售出。在这张“销控表”上,记者独独没有发现最重要的价格信息。记者随即询问售楼小姐,为什么不公开标出每套房子的具体价格呢?售楼小姐边打开一个黑色塑料文件夹边回答,你问哪套房我告诉你具体价格,我们这里是一房一价。
芜湖市早在2005年就已经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利华·锦绣家园这样做是不违反了有关规定?如果价格不透明,那该楼盘最近推出的系列优惠政策靠得住吗?走出售楼处,记者脑子里满是疑云。
随后,记者走访了芜湖市物价局经费科,据有关领导介绍,芜湖市早在2005年5月1日起,商品住宅销售中就全面推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一价清”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商品住宅价格时,应将燃气、水、电等到户生活设施、公有设施的费用全部计入房价,未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再向购房者额外收取费用。明码标价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销(预)售商品住宅前,应将价目表和明码标价书个案报市物价部门备案,否则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报经备案后的价目表、明码标价书应该向购房人明示。同时,市物价部门将专门对各房地产企业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包括规定式样的价目表是否在醒目位置明示,明码标价是否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公摊是否合理,收费是否规范,价外乱收费是否得到遏制等进行认真督查。
物价局经费科有关领导表示,利华·锦绣家园在销控表上只标注面积和楼号而不公开标出具体价格信息,显然是不对的,物价主管部门将对企业进行督察。他进一步称,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的新发展,芜湖市物价部门正在加紧完善商品房销售领域中的有关规定,包括“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