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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爆炸新闻!!芜湖市中心的镜湖消失了!”3月27日,网友“雪孩子”在本网鸠兹茶坊中发帖表示:他(她)咋浏览本市某报纸时,发现某楼盘的报纸广告以芜湖步行街作为背景,而在正对步行街的镜湖之上,将“一幢气势磅礴的高楼大厦”横亘于镜湖之上。
鸠兹茶坊热帖链接:爆炸新闻!!芜湖市中心的镜湖消失了!!!
网友:严重质疑广告宣传虚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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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查阅了27日的该报纸,在头版醒目位置的一条房产广告中,一栋高楼赫然出现在步行街三泰国际大厦的东侧。本网实地走访发现,在三泰国际大厦的东侧应为波光粼粼的镜湖,并没有广告上的那栋高楼。
网友“雪孩子”在命名为《爆炸新闻!!芜湖市中心的镜湖消失了!》一帖中称:“噱头也好,嚼头也罢,但是打出这样的广告未免有些儿戏。从看到这则广告的震撼到现在深深的愤怒,都由不得我不学学闻一多,拍案而起——请不要愚弄我们广大的老百姓了!!!”
随后的跟帖中,网友们也表达了不同看法。网友“玉蝴蝶”表示这个楼盘直接把芜湖的历史文化标志“镜湖”都填平了,挑战了所有芜湖人对“镜湖”的那份情感。他(她)说:“强烈鄙视这种可耻的虚假行为,试想一下,你广告都可以做得‘这么假’,那你房子的质量是不是也会这么假?你的物业,你的协议,包括你的种种承诺都不可信了。”
“叶落溪边”理性地为网友作出分析:这只是广告,策划人员只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才把一个大楼安在了镜湖上的,无非是想告诉人们,这栋楼在步行街边上。而事实呢,你看看那个广告的右边,有一个小地图,上面标了“本案”地址:在中二街边上,离镜湖还远着呢。
开发商:此广告仅仅出于宣传目的
3月28日下午,当本站致电该楼盘相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网上的议论他也有些无奈,没想到小小一则广告会引发网友如此大的反应。
站在开发公司立场,以效果图来进行广告宣传仅仅是出于宣传的目的,是希望广大市民都可以关心这个楼盘。“这样的广告为的是强调我们楼盘的区位优势,离镜湖很近、离步行街也很近。”在电话中,该负责人明确表示这个广告并没有“填平”镜湖的意思。
律师:此类广告不违法也不诚信
正如网友“玉蝴蝶”在回帖中所提及的,今年情人节期间,南京某楼盘在44个户外广告牌上所打出 “想艳遇吗?”的宣传标语。同样是广告一出,引起南京市民的强烈抗议,最终迫于舆论压力,此广告被撤下。
而对于芜湖开发公司所打出的这则广告,律师们又是怎么说呢?本站采访到了安徽天谛律师事务所朱德华与芜湖浩诚律师事务所丁宜江两位律师,他们均表示这样的楼盘广告宣传中,既没有虚假信息也没有夸大其词,因此并不违反任何法律。但楼盘广告中以效果图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并不诚信的,在日后的宣传中应注重实事求是,广告宣传应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丁宜江律师表示:作为购房者,在接触楼盘广告信息时也不要过分盲目,实地看盘才是上上之选。(徐象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