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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新政条款四、加强商品房预 (销)售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1、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扩大商品房预售的有效供应量,严厉打击“虚假抢购”和“拖延开发”行为,规定开发企业在规划小区建设工期内单次预售面积不得小于3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以下的规划小区预售必须一次完成。
2、加大对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查处的力度,对预售现场进行跟踪监管;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预放房号、内部认购、交付订金、发放会员卡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进一步完善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预售房屋在认购后一律不准转手,对认购后又取消的房号,以摇号方式对外按原价公开出售,杜绝开发企业虚假认购现象。尽快开通二手房网上销售系统,加强对二手房市场的监管,严禁期房转让并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
4、严格执行《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杜绝和防范开发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禁擅自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将开发的“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作为商品住宅销售。
现状: 从芜湖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预售公告中可以看出,除尾盘外,2007年全市各项目开盘单次预售面积均超过3万平方米。
加大对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查处的力度方面,07年4月30日上午,北城水岸20#楼由于开盘现场存在违规预售行为,被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办公室强行封盘;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慈善卡为由,变相发放与购房顺序密切相关的VIP会员卡,也被房管局整顿办紧急叫停。
北城水岸20#楼违规预售 遭遇市整顿办强行封盘 世茂慈善卡引发争议 整顿办限其近期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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