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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第二套房贷政策有所松动的消息风声四起,成为诸多市民关注的热点。二套房贷政策是否有松动的可能?省内银行目前执行情况如何?执行时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A传闻房贷政策松动
有媒体近日曝光,有商业银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已现松动。这一消息引发了上至监管层、下至普通百姓的普遍关注。
2007年9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此后,省内商业银行均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细则。
按照监管层的要求,银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为依据,以住房贷款次数为套数。第二套房贷款的成数均规定不超过六成,利率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同时,对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在满足借款人已还清前期住房贷款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条件下,各商业银行允许其再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仍可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但近期有媒体报道称,有外地银行对于“首套住房已出售或第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的情况,再次申请购房贷款时仍按首套住房对待。不过有报道称,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上周在一内部会议上重申,按揭贷款已经结清,再贷款购房仍不能算作第一套房,银行倘若据此放贷属于违规。
B省内银行称“严格执行”
记者昨日就此咨询了省内建行、中行、招商、兴业等多家商业银行,上述银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对二套房贷政策都是按照央行和银监会出台的标准“严格执行”,并无任何松动。
招行合肥分行房贷业务负责人表示,该行总行在刚刚召开的会议上还重申了这一问题,要求各下属分行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虽然严格执行对我们行的房贷业务有一定影响,但这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我们只能严格执行。”据该负责人透露,由于新政影响,该行二套房贷款数量明显减少,目前在所有的房贷申请中,执行四成首付,1.1倍基准利率的二套房贷不足10%。
建行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行二套房贷目前不足10%,但在政策执行上并未松动。中行、兴业等银行也均作出类似表示。
尽管二套房新政给银行完成个贷指标任务增加了一定压力,但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公布的相关数字来看,今年前两个月,我省银行房贷仍然保持了较快增长。数字显示,今年1月,我省新增房贷34.1亿元,为上年同期增量的2.2倍,2月新增房贷11.7亿,也高于去年同期的9.4亿。
而在上海等城市,今年2月房贷新增“近乎为零”,省内银行人士表示,我省房贷一直以来都以自住为主,泡沫较小,因此在新政施行后,仍能保持良性增长。“说银行任务完成不了,因此松动政策,这一说法至少不符合我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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