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水木年华小区的部分业主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的居委会办公用房、业委会办公用房以及业主会所都被开发商卖了。
昨晚8点半,记者来到了水木年华小区。业主胡女士告诉记者,2006年8月份,她们看到别的小区都有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而她们小区却没有,感到很奇怪,几位业主就到市规划局查图纸,发现图纸上有业委会办公用房;她们到房管局一查,发现业委会办公用房已经被开发商当成车库卖了。在胡女士的指引下,记者看到,图纸上规划为业委会办公用房的地方,如今大门紧锁(如图),门上贴了一张纸,上写道:“车库门前,禁停车辆”。胡女士介绍,目前,业委会暂时从物业办公用房内隔了一部分出来,临时在那里办公。
除了业委会办公用房被卖外,居委会办公用房以及业主会所也被开发商卖了。水木年华业委会副主任黄先生告诉记者,在开发商发放的《业主手册》中,标有业主会所、居委会以及业委会办公用房,这些都是小区的配套设施,由开发商无偿提供。经过业主们调查,发现居委会办公用房被开发商出售了,200多平方米的业主会所也被出售,变成了一个足疗中心。
据记者了解,根据我市的相关规定,新建小区里,开发商必须无偿提供一定面积的社区办公用房,这些社区用房不发产权证。但令人疑惑的是,规划图纸上这些公共设施怎么都有房产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呢?
水木年华小区在今年年初更换了业委会成员,刚上任不久的第二届业委会黄副主任表示,目前业委会正在讨论业委会办公用房以及会所的事情,准备通过法律等手段讨回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