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市民问:我们兄妹几人要共同继承一套房子,我想放弃继承权,把我应继承的部分让给哥哥,但我丈夫不同意。请问我要继承的这部分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丈夫有权干涉吗?
天谛律师事务所韩骏律师解答:你要继承的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放弃继承权,把你应继承的部分让给你哥哥,你的丈夫无权干涉,因为夫妻双方都有独立的人格权。但是如果你已经接受了继承,在你们夫妻双方并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继承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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