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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作为购房者,我们的基本权益没得到保障必然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此次判决结果不甚满意,不排除我们业主有上诉的可能。”三阳城市花园业主梅先生表示。
5月8日下午,清水三阳城市花园业主状告小区开发商——芜湖三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一案再次开庭审理。据了解,若双方无法就相关问题协调解决,此案将于5月14日下午16:00正式宣判。
 (开庭前)
去年6月6日,清水三阳城市花园业主将小区开发商——芜湖三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对方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对小区内部多项设施进行整改,同时撤销有关买卖小区房前绿地的补充协议。此案曾于去年开庭审理,而时隔近一年,5月8日下午,此案再次于鸠江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双方律师在法庭上就三大焦点问题针锋相对。
 (到场业主)
据了解,原告方——清水三阳城市花园业主向被告方——芜湖三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三项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给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38545.20元(2006.10.15——2007.7.15);2、被告立即将原告所购房屋的正门路修好、室内楼梯扶手建好,同时对小区进行封闭;3、确认双方2006年签订的被告出售花园的《补充协议》无效。而被告方则对这三项诉讼请求提出异议,并要求法院驳回起诉。
由于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后,最终法院调解未果,并约定双方若协商不成,此案将于5月14日下午16:00正式宣判。而关于此案的最新进展,本网将第一时间进行跟踪报道。(徐象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