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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推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对统筹做好促消费,调结构、扩投资、防风险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要求,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26943户,根据各目标责任单位上报的2016年目标任务数及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见附件)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2】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全力以赴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市住建委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工作,市征收办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省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2016年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目标责任单位要确保2016年11月底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棚户区改造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年度考核【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2】。返回芜湖365淘房>>
特此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下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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