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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2017年城市“大绿化”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良好的宜居环境,进一步提高滨江山水园林城市品质,以“园林特色化、道路景区化”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绿满江城”。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2017年城市“大绿化”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市住建委负责做好城市“大绿化”建设任务的督查、推进和考核工作,每月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
二、续建项目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期按量建成投入使用。
三、新开工项目要加大前期工作推进力度,做好开工准备,尽快开工建设。
四、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尽早明确规划红线,尽快开展征收工作。
五、严格工程造价管理,按照“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加大事前控制力度,节约成本、确保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芜湖市2017年城市“大绿化”建设计划
2017年2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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