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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计划》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我委从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开展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
二、抽查依据及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改发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改发布)及省住建厅《关于持续发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行为的通知》(建房函[2017]619号)、《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22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格条件和市场行为等进行检查。具体抽查内容和抽查依据见《抽查项目清单》(见附件)。
三、抽查方式
企业自查、实地核查。
四、抽查要求
1.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从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并公开。
2.各企业应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自查工作,自查结果书面报送至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10月开展核查;11月20日前公示抽查结果,形成抽查通报,并报送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3.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廉洁自律,注重实效。
芜湖市住房城乡建委
2018年9月13日
附件:2018年度房地产类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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