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严禁滞后网签

来源:新华网 2019-03-26 16:59

手机看资讯

关注微信看猛料

海口市住建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进行网签备案,严禁滞后网签。

根据《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每月1日至25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提交当月销售房源网签备案资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当月25日后销售的,可在次月申报办理网签备案手续。逾期申报网签备案的,需重新进行审核。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确定购房意向前,应先到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核查购房人资格,确认符合购房条件后,方可签订认购协议(购房合同)及收取购房款;在提交网签备案资料时,应当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返回芜湖365淘房>>

365推荐

换一换

热门楼盘

热门专题

进入专题频道
  • 365淘房芜湖楼市首届线上购房节来袭

  • 芜湖10月房价地图出炉

  • 金九银十芜湖13家楼盘计划开盘

  • 2018芜湖中小学学区划分

365直播

进入直播频道

芜湖安展夺得1822号宗地

11月6日15:00

根据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消息,拟定于11月6日拍卖镜湖区仪表厂二...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