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网签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
芜房办【2020】9号
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机构:
为加快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建房[2020]22号)以及市住建局等十部门《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房屋网签备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全面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充分认识到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是加强行业管理、落实调控政策、规范市场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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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宣传力度。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可以作为承租人在申请办理居住证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租金补贴申领、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等事项中,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机构要加大房屋租赁合同网签的宣传力度,要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通过正确引导租赁双方来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并告知租赁双方可以就近选择租赁合同备案点申请租赁合同备案,或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市中介行业协会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理事单位带头执行,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认真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四、网签工作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机构在开展房屋租赁及经纪业务时,按规定将房屋租赁合同信息及时、准确地通过芜湖市房屋租赁监管综合平台录入,完成房屋租赁合同网签。
五、强化监管力度。我处将不定期对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房屋租赁合同网签落实不力的机构,将采取包括暂停网签资格等处理措施,记入信用管理平台,并对外公示。
特此通知
芜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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