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家住鸠江区东部星城西区顶楼,家里多处出现漏水现象,想申请维修基金却不知道要准备哪儿些材料,对此官方进行调查后给出了以下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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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留言板留言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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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因房屋漏水需申请维修资金的问题,芜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鸠江区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物业公共部位维修需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向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房屋质量检查部门申请鉴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向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一)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二)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材料与工程预算书;(三)业主大会决议或相关业主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四)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经公示的业主签名册;(五)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鸠江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详细告知您申请公共维修相关流程。 因东部星城小区开发企业遗留因素,部分业主未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导致业主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存在一定困难。您表示拟自费维修,希望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帮忙联系有资质的维修公司。经鸠江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协调,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对有房屋维修需求的住房进行统计,根据业主自愿的原则,协调有资质的企业对已登记的房屋进行统一维修。 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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