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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最新购房补贴新政权威解读 补贴标准等问题明确了……

来源: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1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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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热点解答

一、支持对象方面

1.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的支持对象有哪些?【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2】【芜湖购房补贴qq交流群:852643826】

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含驻芜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城市合伙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引进并于2021年7月30日后(含7月30日)迁入户籍的在职在岗、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

2.如何界定申请人为“35岁以下的硕士”?

答:申请人持研究生学历,且以2021年7月30日为时间节点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

3.如何界定申请人为“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

答:申请人持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且为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

4.如何界定申请人为“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

答:申请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持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即申请时点为在缴状态。

二、补贴标准方面

1.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中“上年度实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指什么?【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2】【芜湖购房补贴qq交流群:852643826】

答:上年度实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是指该纳税人上年度在本地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归属地方财政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属共享税,其分成比例一般为中央60%,省级15%,市县25%)

2.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中“给予购房款最高10%补贴”, 购房款金额如何确定?

答: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发票标示金额;二手住房购房款为税收完税证明备注中契税计税价格标示金额。

三、申请程序方面

1.如何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

答:由申请人所在企业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集中向市人才发展集团或“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2.申请人购房时为本科学历,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时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申请材料应提供什么学历证书?

答:本科学历证书。申请人学历证书应为申请人购房时点所持最高学历。

3.如何界定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中的“购房时点”?

答:新建商品住房以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购房时点”;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购房时点”。

4.如何迁入户籍?

答:①住所所在地社区、派出所办理。②档案在相应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放的人员,可前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五楼档案管理服务窗口,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常驻人口登记表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具入户介绍信后至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四、申请条件方面

1.已享受过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的是否可以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

答:可以,但是青年英才购、租房补贴不可以同时享受,即已领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的再申请购房补贴,申请人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在兑付时需扣除已领取租房补贴金额。

2.已享受过人才安居保障政策的是否可以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

答:不可以。已享受过安居保障等同类型财政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该政策。

3.海外留学回来的人才是否可以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

答:可以。申报时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4.申请人与其父母为房屋共有产权人,是否可以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

答:不可以。申请人新购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夫妻共有除外),不可以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

5.申请人在无为市、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购房是否可以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

答:不可以。申请人需在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解读机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推进《关于实施新时代“紫云英人才计划”加快推进芜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芜市发〔2021〕21号)落实,按照《关于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紫云英人才计划”落实落地的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2】【芜湖购房补贴qq交流群:852643826】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对人才工作要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机遇。通过为人才提供购房补贴的形式,保障和改善我市人才安居条件,构建具有芜湖特色和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把芜湖建设成为区域人才集聚地。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会商研判。2021年8月至10月,市委组织部4次召集市直相关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才工作相关部门部署制定配套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依据“紫云英人才计划青年英才倍增行动”相关要求,充分讨论研究支持对象、补贴标准及申请程序等发放细则,形成《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总体框架。

2.起草初稿。2021年8月,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规局、市税务局起草了《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2021年8月30日、10月12日,市委组织部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市住建局根据反馈意见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送审稿)》。

4.审议通过。2021年11月17日,市委组织部会议审议通过《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四、工作目标

初步构建我市人才安居保障制度,加速改善我市人才安居条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在芜安居乐业,推进“紫云英人才计划”落实落地。

五、主要内容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含驻芜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城市合伙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引进并于2021年7月30日后(含7月30日)迁入户籍的在职在岗、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我市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可以给予购房款最高10%的补贴。【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2】【芜湖购房补贴qq交流群:852643826】

六、保障措施

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初审及资金兑付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明确具体经办部门负责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的核准、资金清算等工作。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上年度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工作进行抽查。市级职能部门予以数据比对支持及政策指导。

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审核具体问题的

解释口径

一、申请者资格认定

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为2021年7月30日不超过35周岁;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及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为2018年1月1日后毕业。

二、首套房认定

1.首套房认定以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申请人购买商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用房后,又购买首套普通住宅房的不影响首套房认定。

2.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住房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存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所有权转移、注销及夫妻变更登记信息的,以及拆迁补偿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3.婚后新购房的,房屋无论是单独所有、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住房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存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以及所有权转移、注销、变更登记信息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4.申请人新购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夫妻共有除外),不可以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

5.离婚或丧偶后购房,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住房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存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以及所有权转移、注销及原夫妻变更登记信息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6.夫妻任何一方婚前已购房,离婚后任何一方(是指婚前购房的一方)再购的房不认定为首套房,但婚前所购的房屋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可以申请;而离婚后原无房的另一方再购房,如果符合第5点的情况,适用该条首套房认定解释口径。【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2】【芜湖购房补贴qq交流群:852643826】

7.夫妻权利变更情况。对申请人进行“首套房”认定时,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显示为“夫妻权利变更”的,表明该套房申请人婚姻存续期内存在夫妻权利变更登记行为,即申请人系非未婚单身状况,需要申请人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而不是未婚单身承诺;审核时,须查验夫妻任何一方是否以该套房屋申请过补贴;离婚后通过夫妻权利变更取得该套房屋产权的,如果原产权方以该套房屋申请过补贴,离婚后现产权人不可以该套房屋再申请补贴。

8.市人才发展集团以购房人家庭为单位(即:购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向市自规局提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中“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模块建设完成后,可以直接调用市大数据中心接口查询相关信息),根据查询结果认定是否为首套普通商品住房,首套房的认定参照附件规定。

9.普通商品住房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有跃层面积的,总建筑面积减去跃层面积的剩余面积应小于144平方米。

三、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停发

1.青年英才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的,自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3年内转让的,停止兑付剩余购房补贴。

2.青年英才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的,自首次购房补贴兑付后将户籍迁出芜湖市的,停止兑付剩余购房补贴。

3.青年英才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的,自首次购房补贴兑付后至最后一期完成兑付期间停缴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停止兑付剩余购房补贴。

四、其他

1.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发票标示金额;二手住房购房款为税收完税证明备注中契税计税价格标示金额。

2.学历证书由市人才发展集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确认。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无法查询的,购房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历颁发单位证明(含颁发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及官方网站)。海外留学生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2】【芜湖购房补贴qq交流群:85264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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