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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的通知
房金中心〔2015〕56号
中心各科室、县管理部、办事处、管理处,各委托银行: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的通知(建金函〔2015〕196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1.35%下调至1.1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返回芜湖365淘房>>
附件: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