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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鸠江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开 23所公办园招生计划公开

来源:鸠江区教育局 2021-05-1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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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鸠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芜湖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区2021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2.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1.出生年月

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中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鸠江区户籍(不含已划入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下同);

(2)非鸠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鸠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三、招生方式

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今日鸠江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登记时间

幼儿园配套小区业主子女5月24-26日;

非配套小区居民子女6月2 - 4日

规定时间内登记先后不影响录取,但逾期不再补充登记。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于5月28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及幼儿园门口公布剩余学位数。

(三)登记材料及要求

1.幼儿监护人携带下列材料到各幼儿园指定地点(见《2021年鸠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交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鸠江区公办幼儿园入园预登记信息表》。

①幼儿监护人身份证;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幼儿户口簿;

④监护人住宅房产权证(或拆迁协议或购房协议及全额发票或宅基地证明,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

2.一名幼儿只能登记一所公办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重复登记,一经查实,取消幼儿公办园报名资格。

3.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

4.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四)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录取顺序

小区配套园按照鸠江区户籍、幼儿园配套小区房产双符合——幼儿园配套小区房产单符(非鸠江区户籍幼儿)——鸠江区户籍房产双符(鸠江区内非幼儿园配套小区的房产、鸠江区户籍幼儿)——鸠江区户籍单符——鸠江区房产单符的顺序批次录取,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双(多)胞胎幼儿同号派位,下同】的方式录取。

非小区配套园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入学原则,由幼儿园公布招生录取批次条件,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2.参加电脑派位幼儿名单、派位时间以及电脑派位具体操作流程方案、派位结果等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1)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

(2)根据《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政办〔2015〕16号)和《芜湖市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园入学规定》(教基〔2018〕59号)文件精神,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

(3)烈士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4)对鸠江区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五)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弄虚作假及未按时报到注册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

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5864071。

鸠江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

2021年鸠江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芜湖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1年鸠江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时间

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由各幼儿园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公办幼儿园时间依据《鸠江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招生方式

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就近入园、电脑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

四、报名办法

适龄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在报名时间内持幼儿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前往各幼儿园现场报名。

五、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招生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的保障工作。

2.各幼儿园认真开展入园需求和学位供给的梳理工作,要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妥善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券政策。

3.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4.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要积极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6.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

  鸠江区教育局

2021年5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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